海南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4)

更新时间:2013/12/28

  九、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4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专业志愿,直到满足计划为止。

  3、在文化成绩入围,校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十、联系电话及地址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邮编: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校招生办)

  0898—65882704(美术学院)

  0898—65801730(美术学院 传真)

  0898-65813072(音乐学院)

  0898-65813172(音乐学院 传真)

  网 址:http://www.hainnu.edu.cn/(海南师范大学首页)

  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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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