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2)
五、专业考试
(一)考生按考点规定凭本人身份证、我院《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我院广告学(媒体创意)、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演艺策划与管理)本科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招生,考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
(三)我院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本科专业,广西考生不需参加我院专业校考,只须取得全区艺术统考相应类别专业合格资格;外省考生须参加我院专业校考并合格(如各省另有规定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四)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五)凡属省统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方向),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可直接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方向)有: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表演(歌舞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国标舞)。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方向)有统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
(六)对在我院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其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七)2015年4月10日左右在我院“招生资讯网”公布专业考试成绩,统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六、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我院可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后划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不分文理科),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我院《2015年招生工作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外省考生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
1.我院各专业(方向)学费标准见附件1。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专业:为我院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3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4学年)如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约为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3.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院与英国格林多大学、美国西俄勒冈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3、4学年)如在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7000英镑/年、美国约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中英、中美班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英、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院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借款、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奖、助、贷制度考生可登录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我院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院《招生简章》、《招生工作章程》和学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资讯网。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院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29703,5317393(传真),监督电话:5333130;网址:http://zsb.gxai.edu.cn。
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学费标准、录取办法及设考点省份
附件2: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考试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3:广西艺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广西艺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