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四、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各省组织专业统考的,须达到省统考合格要求)。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且身体健康。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3.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报考,可选择我校相同专业任一考点的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考试。符合香港免试招生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详细情况请咨询教育部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东风东路725号,电话:020-87750695;87750694)。
(二)报名材料:材料不全,不予报名
1.准备报名材料:
(1) 本省2015年艺术类统考的《报考证》或《准考证》。
(2)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原件交验即退还)。
(3) 1寸免冠照片2张(用于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2. 填写报名表:本人填写(字迹清楚,相关信息须与高考信息一致)。
3. 领取准考证: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学校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备注:(一)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限考点本省考生报考,重庆考生我校认定统考成绩;(二)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全国考生均可报考(只需参加我校同一专业在任一考点的考试,不允许重复参考,一经查出,其成绩作废、取消资格)。所交报名材料及费用无论参考与否概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重庆大学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考。
2.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生自带考试所需用品(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自备音乐伴奏碟和所需表演服装等。
4.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自备通俗歌曲音乐伴奏碟;考试时不画浓妆、不穿演出服。
五、合格证发放
1.学校根据各专业考试成绩,参考计划及报考人数,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2.专业合格证将于2015年4月中旬左右寄出(不合格者不寄发通知),考试成绩可上网查询(http://zhaosheng.cqu.edu.cn)。
六、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统考要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40%)。其中: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线”即可优先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按照未作分省来源计划的要求进行录取。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统考要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二本线”即可优先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按照未作分省来源计划的要求进行录取。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统考要求,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 “一本线”的65%(且不低于所在省相同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校考专业成绩位列全国排名前5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同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线”即可优先录取。
七、其它
1.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照2015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14年美术类11500元/年,舞蹈13225元/年,音乐15000元/年,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
3.新生复查复试: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5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八、申明
我校专业考试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也不开办任何专业考试培训班!不委托其它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招生考试相关工作!敬请考生及家长注意!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艺术学院
邮政编码:400044
联系电话:(023)65678201 65678230(艺术学院)( 023)65102371 65102370(校招办)
传 真:(023)65678201
网 址:http://zhaosheng.cqu.edu.cn(校招生网) www.arts.cqu.edu.cn(艺术学院 )
邮 箱:zhaosheng@cqu.edu.cn(校招办) cdys@cqu.edu.cn(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