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浙江考研招生简章
2013/9/28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2013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证件进行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请各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进行网报但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我校个别专业按方向设置初复试考试科目,考生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和方向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也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本科生报考。
7.我校个别专业报考有特殊要求,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8.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9.考生学历信息,应跟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信息相一致。
10.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须在2014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
(四)报考资格审查
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5日,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在考生所选报考点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一般需注意报考点公布的有关通知或公告。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等3~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历史学基础(分值30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等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二外分值100分,业务课分值150分(业务课中体育学基础综合、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非洲教育概论、非洲史为300分)。各考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方向)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6.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