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考生必读)(2)

陕西考研动态
2013/9/27
1、所有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网报时“备用信息”需填写简章中列出的拟报导师名称(如:×××教授),且只能填写一位。
2、所有报考建筑、管理学院学术型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备用信息需填写简章中研究方向对应列出的拟报导师名称(如:×××教授),且只能填写一位。
3、其他学术型专业考生只需仔细选报研究方向即可,不需在备用信息中填报导师名称,复试录取时此类考生报考导师以研究方向对应导师为准。
如未按要求填写导师的,则复试录取时只能按照录取政策服从学院安排导师,因此影响录取资格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请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姓名务必仔细填写,生僻字应想办法打出,不要用“?”代替;出生日期务必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五)移动电话一栏请务必填写本人手机,“联系电话”可填写其他电话。如本人电话有改变请及时告知我校研招办。家庭成员一栏中请注明家庭成员联系方式。
(六)通讯地址填写:请准确注明所在省、市、县(区)等信息。如考生想到我校自取录取通知书,请在通讯地址栏内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自取”,邮编“710055”。
(七)每个注册的用户名,只能填报一次(即对应一个报名号),考生可以修改一些基本信息,但不允许修改招生单位、报名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如果选择错误,可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并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系统会生成新的报名号。 11月10日—14日在报名点确认交费时,只需确认新报名号所对应的信息即可,未经确认的信息无效。
(八)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申请被批准后报名方为有效,未递交申请或申请未通过者报名无效。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详细要求请查看我校《2014年硕士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