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3研究生招生简章(3)

黑龙江考研招生简章
2012/10/18
的研究生学院,俄罗斯政府建立的俄语中心,俄罗斯境内的第一所孔子学院和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共建的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等对外交流合作平台。
风雨砥砺开创优良传统,继往开来谱就精彩华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黑龙江大学将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学科强校”的办学理念,遵循“教学、科研、学科三位一体”的内涵发展模式,牢牢把握高教强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战略机遇,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澎湃的活力和更加豪迈的情怀奔向无限美好的未来,为努力实现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宏伟目标而开拓奋进、再铸辉煌!
黑龙江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10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可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5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99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22个;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1个学科群、12个二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拥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近700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近5000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近2000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2013年黑龙江大学共有十个学科门类35个一级学科的113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国际商务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图书情报硕士等11个专业学位类别的22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850人左右。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即毕业后通过自考或成人教育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