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四川考研招生简章
2012/9/28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需履行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网址未加载,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必须到西南财经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除报考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考生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具体要求请关注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一律予以扣留。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3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西南财经大学报考点进行初试考试。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1.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教育部确定的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数量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3.复试工作为2013年4月中下旬进行。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4.所有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可以不加试)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缺额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