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军医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陕西考研招生简章
2012/9/13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所在本科院校教务部门介绍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须持所在院校教务部门介绍信和选培办同意报考证明;部队在职干部经大军区级干部部审核同意后,须持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介绍信;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持我校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在外地考点确认的军队应届考生和军队在职干部,必须在11月20日前将报考介绍信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逾期未收到者,视为放弃报考,不予发放准考证。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3.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公布时间确定。
3.初试科目:医学(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教育学两个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综合三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他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共四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50分。初试科目总分共500分。
4.复试及录取: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经复试合格后,严格按照我校招生指标与成绩录取。复试内容为:①英语笔试;②心理测试;③体检;④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与报考导师联系了解);⑤综合素质面试;⑥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部分初试科目说明
我校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综合科目考试范围如下:
(1)口腔综合:包含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内科学、正畸学。
(2)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
(3)生物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
(4)护理综合: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5)药学综合(学术型:考试科目代码614、专业型:考试科目代码349):包含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管理学。
(6)化学综合: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7)信息管理综合:包括信息管理学基础、信息组织、情报检索语言实用教程。
(8)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型,考试科目代码350):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9)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学概论。
五、其它
1.我校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的 2013 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部分招生专业有招收对象限制,考生在报考前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处,复试后将根据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录取类别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