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高专春季招生章程(2)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学校学生管理细则》、《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我院高职春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院高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院有关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做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chengjian.com
电话:58319057 58216356
邮编:3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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