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自主招生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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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5
(五)2014年4月25日前完成测试的准备工作。
(六)2014年4月26日参加测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并交纳报名测试费。
(七)2014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进行笔试、面试测试。
(八)2014年4月30日~5月6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九)2014年5月底完成录取工作,开始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新生名单。
十、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我院纪检部门负责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对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一、本方案由学院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