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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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
七、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11]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根据招生计划,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试的成绩,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免试、加分:下述条件的学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8日前来我院招生办登记,我院可免试、加分。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免试录取;
(2)体育特长生加分,参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3、预录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hnyzy.cn及单独招生专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83868518、83868519查询。
八、相关事宜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有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凡被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许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单独招生以外专业;
4.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以及多项企业奖助学金;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傅梦生
监督电话:0731-83868587
十一、学院网址:www.hnyzy.cn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3868518、83868519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产业园学士路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410208
电子信箱:chenxh10@网址未加载
咨询用QQ:1608514894
本章程由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