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襄阳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3)

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31
(一)免考:凡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症、巨人症、肥胖大于或等于Ⅰ度、严重畸形等考生,可申请免考。
因伤、病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残疾办证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经班主任、课任体育教师签字后,加盖学校及县级教育考试部门公章(其中市直初中考生免考、缓考申请表报市考试院加盖公章)方能生效,并存入考生档案。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75%计分。因伤、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的60%计分。
(二)缓考: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生理原因或临时患有外伤等其他疾病的,可申请缓考,经审批同意后,可参加当地体育考试机构组织的集中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0-15天内进行。如到时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可申请免考,经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批准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的60%计分。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上交体育考试成绩时应包含免考考生成绩,并在免考考生成绩说明栏注明免考原因。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的领导,成立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刘朝志,副组长:陈守兰,成员:龚勋、徐本军、张新。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考试期间市考试院将派督查员和巡视员到各地检查考试实施情况。
十一、考试安全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和初中学校要把学生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学生体育考试前的体质健康筛查,尤其是要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各初中学校要制作《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家长知情书》,发放到每一个考生家长手中,做到人人知晓,满足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对医院证明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凡已经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不得参与任何一项体育考试。
2、考前要全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器材是否运行正常、安放平稳;检查跑道是否平整,有无杂物,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考试器材和跑道的使用和管理不善而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3、各考点设立的医疗救护点,除了要求配备较为齐全的医疗救护设备外,考前还要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联系,请他们派驻一名全科医生,全程负责考点的医疗救护,随时应付突发事件。要制定专门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安全。
4、各初中学校应由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及体育教师等人员共同组织好考生,以班为单位进行分组(男、女生分开),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的持准考证参加考试。对不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学校,应至少有一名校级领导带队,并实行带队老师包保责任制,将每一名考生的考试安全落实到人,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绝对安全。
十二、纪律要求
为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各地要制定严格的考试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考试要坚持同一套器材、同一测试人员一测到底。要对各考试项目进行全程无死角摄像,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项目要在弯道安排专人监督考生不跑错跑道、抄近路。录像数据每天随考试成绩进行备份,考试录像保存至中考成绩公布后6个月。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详细工作台账,凡事做到有据可查。要坚持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