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兴华职业学院2014自主招生章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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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4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精神,根据《山西省普通高等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章程。高职高专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是进一步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举措。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
化选拔录取机制。
我院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网络、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录取、保卫和纪检等工作组,承办学院自主招生各项具体事宜。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共招13个专业,招生计划为330人,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转为普通高职计划。
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名额及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