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6)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1
(二)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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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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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测试 |
3月1日 8:30—10:00 |
中山南二路620号(徐汇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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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技能测试 |
3月1日 10:30—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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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校考) |
3月1日 12:00—1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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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校考) |
3月1日 15:00—17:00 |
八、免笔试录取条件和申请方法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如面试合格,可免笔试,直接按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1.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 “A”等的考生(如面试合格,可免笔试,待完成全部学业水平考试后,学院按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报考我院对口专业者。
4.获得本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报考我院对口专业者。
5.获得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报考我院对口专业者。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带好相关证明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面试申请表》,学院将于2月26日组织面试。
九、加分条件
(一)同一类别的加分不能累计,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同类别的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30分。加分计入考试录取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