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3)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1
2、录取规则:
1)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2)录取时,三校生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生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
3)一志愿录取时,一专业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专业志愿,按录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专业和调剂专业考生根据一专业招生余额数、考生专业志愿,按录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一志愿考生录取后,自主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情况下,依次录取二志愿考生。二志愿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三)退伍士兵招生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单独录取。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
(三)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学校名称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021-56996297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021-56998357
十三、网址
http:// www.sc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