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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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19
八、考试办法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职业综合素质测评(简称综合测评)方法作为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即以“学业测评”与“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来考核考生的知识素养、基本能力、心理素质与职业能力倾向等。
考生最终录取成绩取二者之和。即:A=B+C
其中,A为总成绩(即录取成绩),B为学业测评成绩(认定分),C为素质测试成绩(测试分)。
(一)、学业测评
学业测评成绩依托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及中学阶段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成绩认定,总分300分。具体认定方法如下:
1、普高毕业生:记学业测评成绩为B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D分,中学阶段获奖加分为E;计算方法:B=D+E
其中测算E为:校级奖2分/次;县级奖5分/次;市级奖8分/次;省级以上奖15分/次。累计加分到总分不超过300分。
2、非普高毕业生(含中专、职高、技校及社会考生等):记学业测评成绩为B分,中学阶段评价等级为D分,中学阶段获奖加分为E;计算方法:B=Dn+E
其中n取值为1、2、3、4分别对应于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E的计算同上。
(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总分为450分。其中,面试150分,主要考察考生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形体健康程度、文体特长等;综合能力测试300分(一套试卷),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认知能力、心理素质等。
1、面试:
时间为5分钟,内容如下表:
项目 |
测试内容 | |
问题回答(50分) |
用2-3分钟自我介绍(如姓名、年龄、爱好、家庭情况、个性特征、对自己最有影响的人以及自我评价等)。现场抽题并回答(如涉及个人对社会、人生以及个人价值的基本态度;对所报专业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问题),必要时接受相关咨询。 |
身体测试(100分) |
包括外形条件,基本健康条件,礼仪、动作及才艺展示等。 |
2、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科目 |
考试范围及内容 |
考试题型 |
分值(分) |
时量(分钟) |
语言与逻辑知识 |
主要了解考生对母语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对母语必要的基础知识了解:比如拼音的掌握、常用词汇的准确使用;对基本的文史知识的认识:是否知晓一般的文化历史常识;考察其对语言的正常阅读、理解和分析能力:如是否能概况一段短文的主要意思;对书面语言的使用:作文。 |
基础知识。汉语拼音,文史知识;短文阅读;作文。 |
60 |
30 |
数学应用能力 |
侧重于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数学基本计算能力、空间想像能力、逻辑分析推理能力。对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和定理有一定的理性认识,能正确运用数学语言进行叙述和解释,能用数学的方法思考、解决有关问题。(考试时不能使用计算器。) |
填空题;单项选择题。 |
60 |
30 |
英语应用能力 |
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的能力,命题语言素材和创设语言运用情景尽量考虑考生的生活实际、生活经验。 |
选择题;匹配题;信息检索;补全对话。 |
60 |
30 |
思想品质 |
主要了解考生在思想道德与时事政治方面的素养。包括思想道德的养成,比如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认识、态度及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爱国思想的树立,比如对我国国情的了解;时事政治的关注,比如对社会、国家大事件情况的掌握;法治意识的形成,比如生活中案例的法律分析等。 |
辨析;案例分析;论述。 |
60 |
30 |
心理健康测试 |
主要了解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回答问题,每个题目后面都有五个选项(无、轻度、中度、偏重、严重),每个题目只选一个选项来回答。 |
主观选择题。 |
60 |
30 |
九、录取
学院将本着“公平竞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
1、在专业招生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底排序确定各专业进档考生。未进档考生在总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及服从志愿进行专业调剂。
2、学院在确定进档考生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听取考生本人意见,以决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考生本人也应及时与我院招生处取得联系并明确自己是否来校及办理预录取的具体手续。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退档、不予录取: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②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③不服从学院录取专业调整者;④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与学院取得联系或未及时办理预录取手续者。
3、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及综合评定确定预录考生名单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厅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十、时间安排表(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批准为准)
1、2014年3月10日(周一)至3月31日(周一18:00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2、4月1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4月2日至4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
4、4月5日(周六,截止时间18:0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5、4月12日(周六)考试。
6、4月15日,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7、4月15日-16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招办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4月18日,学院网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9、4月19日-25日,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10、4月26日,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4年8月(详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二、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
邮政编码:410217
咨询电话:0731-88105420,0731-88165420
纪检监督电话: 0731-88105152
传真:0731-88105152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十三、其他事宜
1、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湖南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2、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