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3)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4/3/11
(七) 公示预录名单:4月17-21日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八) 4月22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九) 4月28日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
(十一) 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八、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九、 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8日-4月7日 考生网上报名http://zs.sdp.edu.cn/
4月8日 考生资格审查
4月11日-12日 网上公布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4月12日 考生到校确认、缴费、察看考场、面试
4月13日上午 笔试
4月13日下午至4月15日 阅卷,统分
4月16日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17-21日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2日 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8日 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 监督机制
(一) 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二、 组织保证
(一)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三、 相关事宜
(一) 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计划调到普高统招批次录取。
(二) 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三) 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104
咨询电话:0531-66773226,86952030,66772211,6772233,66772188,66772199
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赵老师
学校网址: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d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