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招生简章(3)

新疆高考最新信息
2014/3/4
第八章 录 取
1、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录取。
2、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须有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空中乘务专业须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专业加试合格证。
3、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九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组织工作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2、单独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十一章 相关事宜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2014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3月5日—15日 |
各地区进行单招宣传 |
|
3月15日-25日 |
学生网上报名 |
|
3月28日 |
考生信息上报自治区招办 |
|
4月7日 |
公布资格审查名单 |
|
4月12日(上午) |
考试(3个考点统一进行) |
|
4月21日 |
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办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奖励助学措施
学校设立了各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助学金5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四等助学金1000元/人)。学校提供多个勤工俭学岗位,在校学生的受资助面达到70%。(咨询电话:0991-8834716)。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23号
邮 编:830001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991—8825404 8809512
传 真:0991—8833075
学校网址:http://www.uvu.edu.cn
招生就业网:http://网址未加载
E—mail: wlmqzdzb@网址未加载
更多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专题页:/gaokao/Special/wulumuqizhiyedax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