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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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8
2)攀登计划:学校初审合格后,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数学、物理(天文学专业)或语文、数学(哲学专业)文化课初试,以及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质测试复试。
五、 合格资格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不含体质测试成绩)等,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其中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综合成绩中,文化课占50%,多项能力占20%,专家面试占30%;星光计划综合成绩中,文化课占70%,多项能力占20%,专家面试占10%;校长实名推荐综合成绩构成中,多项能力占40%,专家面试占60%。除引领计划外,合格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中攀登计划各专业计划发放合格资格50人。
六、 录取要求
1.符合教育部外国语学校保送条件者,按保送生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的相关计划合格考生,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1) 星光计划: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同)者,按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在考生所填报的前两个自主招生专业中安排录取;在调档线下20分(750分制,下同)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一本线者,按实考分在认定专业类中安排录取;
2) 引领计划: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下20或25或3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一本线,即予录取,以我校协议要求为准;
3) 攀登计划: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下30分或35分或4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一本线,即予录取,以我校协议要求为准;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4) 校长实名推荐:根据高中学业成绩、多项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合格者,享受所报自主招生计划的最高录取优惠,特别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科类一本线,即予录取,以我校协议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