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2年高考招生报名工作通知(2)

山西高考最新信息
2011/11/30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进行数码摄像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2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报考艺术(文、理)类、体育(文、理)类的考生还需按原规定缴纳专业考试费。
2、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仍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统考前办理完保送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
3、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4、报考单独考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否则不予进行录取备案。
5、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学习需要申请在我省借考的,须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后,方可在我省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办理。
凡我省户籍的考生不得在外省(市、区)借考。
6、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评价信息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供。
7、考生号的编排办法:报名时产生的考生号为14位。
第1、2位为年份代码12;第3、4位为山西代码14;第5、6位为各市代码;第7、8位为县(市、区)代码;第9位为考试类型代码1;第10位为科类代码;第11至14位为顺序号。
其中艺术类第10、11位编排为:31和35为文科美术,32为文科音乐(含舞蹈),33为文科播音主持,34为其它艺术文科(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专业考试的考生);71和75为理科美术,72为理科音乐(含舞蹈),73为理科播音主持,74为其它艺术理科(同34);第12至14为顺序号。
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生的考生号编排分两种情况:兼报(参加统考)的考生按正常的科类编排;单报(不参加统考)的考生第9位为‘7’,第10位为‘9’, 第11至14位为顺序号。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等单独招收残疾考生(不参加高考)的考生号编排为:考生号第9、10位为‘99’,第11至14位为顺序号。
8、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相关材料: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或获得:①省级优秀学生;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③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者;“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考生;④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国家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须持相关表彰证书、获奖证书或国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
(3)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
(4)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考生;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5)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6)报考高校举办的少年班考生,须持有关高校发给的准考证。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核整理,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考中心审核,审核(测试)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照顾。
(六)报名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站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山西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控制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参加全国统考的紧急通知》,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中学和县(市、区)、市招办三级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严格审核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中要做到六个严禁,突出五个重点。
六个严禁:
1、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2、严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
3、严禁在上一年度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报名;
4、严禁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报名;
5、严禁户籍不符合规定者报名。对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14开头、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重点查实,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①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高二年级当年的12月31日前迁入),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②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高三年级当年的11月30日前迁入),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③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政府行为)一年以上。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持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6、严禁冒名顶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