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治理目标(安全)责任书(2)

责任书
2012/2/11
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防火、防盗、防灾害、防毒品侵害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整顿校园秩序,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师生外出活动应事先审批。及时打击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稳定校园秩序,努力实现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灾害事故。
五、齐抓共管,督查防范
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各位教师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应该负起安全检查、安全监督的责任,经常检查教室、办公室里的门窗、走廊、栏杆、用电设备等安全设施情况,及时发现,及早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平时经常性地教育学生不到学校假山、周边河边等不安全的地方活动,行政值班人员应切实负好当日学生管理,密切监管学生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六、总结经验,及时反馈。
对本年级段、班级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到有事及时报,平常坚持“周查、月检”制度,每周一报,做好记录,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坚持实行校园治安“一票否决”制,对未能完成责任目标的教师,一律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和职称晋升。
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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