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通用7篇)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通用7篇)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通用7篇)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 篇1

河道水闸保洁作业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服从工作安排,不自行其是。

(三)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串岗、离岗。

(四)认真做好工作,不干私活。

(五)遵守礼貌道德规范,不行为粗野。

(六)执行安全操作制度,不违章作业。

(七)及时报告事故隐患,不拖延瞒报。

(八)用心参与防汛抢险,不逃避懈怠。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 篇2

日常河道保洁作业方案(水域)

(一)出发前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准备与检查,检查船舶行驶性能是否良好,带齐必要的作业工具与容器。

(二)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工作服、穿着救生衣与防护用品、佩戴工号标志上岗作业。

(三)进入作业区域后,保洁人员手持打捞工具,认真巡视四周水面,发现漂浮物后立即告知驾驶员减速行驶,并打捞漂浮物。捞起的垃圾应随时送入船舱。

(四)在打捞拦漂设施前拦截的漂浮物时,应捞清全部漂浮物,并整理好拦漂设施。

(五)对无法打捞入船的个体大重的漂浮物不应放弃,可用绳子将其系挂于船尾拖至装卸点吊出。

(六)持续船舶甲板洁净,防止发生船舶行驶过程中垃圾散落河中。

(七)对防汛墙与驳岸立面上的污垢,应用竹扫帚、刷子等沾水清洗干净。

(八)应在指定地点停靠船舶、上下人员与装卸垃圾。装卸作业时应防止垃圾散落造成二次污染。

(九)每次作业结束,应将收集的全部垃圾送至指定的存放处,并按要求分类存放,做到日收日清。装运垃圾的船舱应加盖舱布并四周扎牢。

(十)每次作业结束,应将作业船舱与甲板清洗干净,盖好舱布并四周扎牢。不得将清洗出的垃圾杂物扔入河道水域或河岸。

(十一)礼貌作业。水上保洁作业应尽量避免船舶行驶与作业噪声扰民,或给正常航行的船舶带来不便。必需其它船舶给予作业方便时,应使用礼貌用语。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作业点四周水域状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 篇3

河道保洁员对管理范围内的河道进行长效管理,确保河道清洁畅通,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河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及时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各种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包括水花生、浮萍等);

2、向村民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和河坡上倾倒生活、建筑垃圾、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制止在河坡上堆放物料,并及时清除;

3、加强对河道的管理,河道内无乱占乱挖和无填、堵、束现象,发现上述现象应立即进行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4、理解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向圩区汇报管理状况,并提出推荐。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 篇4

河道水上保洁作业安全操作制度

(一)保洁作业人员务必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保洁作业人员作业时务必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号卡,穿好救生衣与防滑鞋,穿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船上务必备有救生圈、救生绳与长竹竿。

(三)清捞作业时,应随时注意作业点附近是否有其它船舶行驶,注意主动避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四)船舶行驶与清捞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河道水流状况与船舶移动状况,注意透过桥梁等跨河建筑时上空状况。在流水中进行清捞作业时船舶不得熄火,定点作业时应系好缆绳。

(五)船舶靠近码头驳岸或靠近其它船舶时应暂停清捞作业,放下靠球防止撞击,禁止将手伸入船舷外或推动相邻船舷。禁止用清捞工具用力支撑船舶。

(六)在闸口或泵站进出水池进行清捞作业时,应随时与水闸管理人员持续联系,注意闸门与水泵的启闭运行状况。严格禁止在水闸引排水与通行船舶期间在水闸引排水安全区、闸室、闸口、引航道以及泵站进出水池水域进行清捞作业。

(七)清捞工具被水中杂物缠绕时不要用力拖拉,有危险时应放开工具,以防人员落水。

(八)进行船舱垃圾吊卸作业时,船上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吊卸物下禁止站人。

(九)驶船舶与使用电动或其它动力机械的作业人员务必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操作证。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 篇5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保洁事业,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调配,不畏艰辛,努力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河道清洁的第一线工作,勤快用心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上岗前先确认准备工作已经做好,按照自身的职责范围、检查工作船舶的行使性能是否正常,各项作业工具及器具是否有准备齐全;

三:认真负责的做好负责工作区域的打捞清洁工作,对于河道内的各项漂浮物、垃圾杂物、水生植物等的清理工作,对河岸坡上的各种垃圾,杂草等进行清理,并将各项垃圾放入固定存放的各项容器中,保障河面干净无漂浮物、河岸坡卫生整洁无杂物;

四:河道保洁员需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志、救生衣以及务必携带的防护用品等等,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要求规范工作,才可上岗工作;

五:船舶甲板需一向持续干净,防止船舶在行驶过程当中装运的垃圾散落到河中,船舶停靠时应在指定的地点中进行,并与工作人员协助配合做好装卸垃圾的工作,注意装卸工作时防范垃圾的再次散落造成污染;

六:每日工作结束之时应注意将垃圾运输至指定的垃圾存放处进行存放,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安置,不得将垃圾随意丢方在下水道或是河道水域、树丛中等地而不予规范的清理;

七:河道清理结束之后需按照规定对作业的船舱以及甲板进行打扫清理工作,结束时用舱布进行扎牢;

八:清洁工作时注意保护好沿河面设置的河道宣传牌、河道拦截设施等管理工作,遭到破坏时应及时向上级上报进行处理;

九:向河道附近的居民以及工厂、企业做好宣传爱护河道管理工作,禁止任何个人或是单位向河道倾倒各种垃圾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是各类污水等等,对占用河道的现象进行制止,并将各项尚未批准的排放污水、垃圾等现象上报上级;

十:礼貌进行作业、使用礼貌用语,避免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主动谦让、注意作业时环境状况,以防意外发生;

十一:维护与保养各类工作器具,必要时服从上级的安排理解工作监督,并定时向领导汇报工作状况。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 篇6

日常河道保洁作业方案(陆域)

(一)出发前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准备与检查,带齐必要的作业工具与容器。

(二)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工作服与防护用品、佩戴工号标志上岗作业。

(三)随时携带存放垃圾的容器,做到收集的垃圾随时存入容器。

(四)随时持续手车与容器外表面洁净,移动手车或容器过程中无垃圾滴漏、散落与飞扬。

(五)清扫路面场地时应避免造成尘土飞扬。路面场地的尘土应用软质扫帚细致清扫干净。

(六)擦抹椅面、桌面、栏杆扶手等处时,应至少用干净抹布擦抹一遍。

(七)垃圾的临时堆放点应选取路边、角落。不将垃圾临时堆放在绿化草坪上。不经常踩踏绿化草坪。

(八)不得将垃圾扔入河道水域或下水道。不得将垃圾放?于树丛等隐蔽处而不予清除。不得将塑料等无机类垃圾在绿地内进行填埋。

(九)每次作业结束,应将收集的全部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存放处,并按要求分类存放。运送垃圾的车辆应加盖,容器应封口。

(十)礼貌作业。保洁作业应尽量避免给市民带来不便。必需市民给予作业方便时,应使用礼貌用语。不在行路或休闲人员周围进行引起尘土飞扬的作业。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作业场所与四周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 篇7

河道保洁职责人工作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河道保护的法律法规,按时完成辖区河道保洁任务;

2、大力宣传“双清”行动目标,努力营造保护水环境的氛围;

3、加强水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在道路交通、运输工具等给予经费投入,改善保洁工作条件;

4、落实保洁人员,落实保洁职责,检查验收保洁质量,定期向上级报告本村保洁工作;

5、坚决制止向河道倾倒垃圾、渣土等危害水环境的违法行为;

6、落实保洁人员工作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7、按时发放保洁工作报酬,做好保洁工作考核,坚持奖勤罚懒原则,及时清退不合格保洁员。

河道保洁员岗位职责(通用7篇)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云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2024起)

云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2024)
云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2024
云南美术统考信息云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20242023/3/16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2024)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2024)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2024)
云南美术统考信息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2024)2023/3/16

云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2024)

云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2024)
云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2024)
云南美术统考信息云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2024)2023/3/16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2024)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2024)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2024)
云南美术统考信息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2024)2023/3/16

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工作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工作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工作通知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工作通知2023/3/16

吉林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音像材料录制及上传要求

吉林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音像材料录制及上传要求
吉林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音像材料录制及上传要求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信息吉林大学2023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音像材料录制及上传要求2023/3/16

福建省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福建省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福建省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福建高考招生资讯福建省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23/3/16

2023年关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在青海省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在我省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关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在青海省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北京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关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在青海省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3/16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
广东高考招生资讯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2023/3/16

2023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面试测试实施方案

2023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面试测试实施方案
2023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面试测试实施方案
自主招生信息2023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面试测试实施方案2023/3/16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普通类招生计划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一览表2023/3/16

关于公布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大专国际标准舞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关于公布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大专国际标准舞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关于公布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大专国际标准舞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关于公布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大专国际标准舞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的通知2023/3/16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3年提前招生章程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3年提前招生章程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3年提前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扬州市职业大学2023年提前招生章程2023/3/16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省外各招生批次录取分数统计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省外各招生批次录取分数统计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省外各招生批次录取分数统计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省外各招生批次录取分数统计2023/3/16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综合评价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2023/3/16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2023/3/16

招生计划|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2023/3/16

中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中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中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中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2023/3/16

关于辽宁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专业测试的公告

关于辽宁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专业测试的公告
关于辽宁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专业测试的公告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关于辽宁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专业测试的公告2023/3/16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复硕试点”招生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复硕试点”招生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复硕试点”招生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综合评价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复硕试点”招生资格审查结果公告2023/3/1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