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号文件解读:强调水利建设的六大亮点(2)

事迹材料
2011/2/12
2011年1号文件解读:强调水利建设的六大亮点
从农业来讲,农民从事粮食安全的工作,目前我国已实行的是低粮价战略,所以国家应该拿大头。但这个公益性还有副作用,既然公益,就是低价或者无价,难以吸引地方政府与社会资金进行投入建设。
2.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文件提出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资源安全”四项任务。具体指标是: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多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基本建设水资源和河湖健康的保障体系,等等。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对地方政府问责很好,问题是现在几乎什么都问责,什么都是一票否决,最后的结果又回到了老路上去了,什么都问责什么约等于什么地方都不问责。水利部门希望问责,农业部门也希望问责,卫生部门、房价部门都用这一手,已演变成问责一片红了。
3.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
这次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增加水利投入的资金来源,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出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并规定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1倍。文件强调水利建设是政府主导,主要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不过中央投入将向中西部倾斜。按照目前全国每年土地出让金收益算,10%就是700亿元左右,还有另外一套数据,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共27000亿,10%应该是2700亿,可以把城市去掉?问题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市管县管农村体制,究竟是多少要打一个问号。2010年我国水利投资是2000亿元,高出一倍就是4000亿元,未来10年的水利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
虽然明确的土地出让金是好事,但又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进一步恶化多年来粮食生产中的“产区补贴销区、穷地补贴富地”。为了避免进一步恶化“粮食产区补贴销区”的怪圈,建议中央把10%的土地出让金统一集中再分配,提高产粮区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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