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2)

规章制度
2012/2/1
女生部:针对我院女生适时地举办各项活动,并在有女生参加的活动中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事宜。
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负责,主席助理对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四、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一中午11:40,地点:教一418教室,与会人员——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副部长。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
(3)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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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
4、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五、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干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写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长决定,但必须报请部长和主席团批准。
六、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2、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团成员负责解决,解决不了须报请主席团解决,问题严重须上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