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主任2010述职述廉报告(3)

述职报告
2011/1/11
人力资源部主任2010述职述廉报告
用制度自律: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各类廉洁从政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并以此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
以“主任”自律:部门负责人应该是本部门干部职工的表率,两个文明建设的“领头雁”。因此,我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以“主任”自居,而是以“主任”自律,珍惜组织给予自己有限的权力。
按照《国企领导人廉洁自律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省公司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本人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1、不行贿不受贿,廉洁奉公,没有接受过任何影响公正行使公务的礼金;
2、不搞小团体、小圈子,在主持部门工作中,带头遵纪守法,反腐倡廉;
3、我做到了管好配偶、子女,没有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爱人在西安电力机械厂是一般管理干部;儿子和儿媳分别在勘测设计研究院和陕鼓集团工作,均是一般工程技术人员。
4、属于要向公司汇报的大事方面,今年5月操办了儿子的婚礼,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虽然能自觉学习、读书,但是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有所减退;
2、在工作遇到困难或遇到棘手问题时容易产生急躁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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