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材料说明

培正招生就业处
2021-5-22 22:23:50 文/赵天宇 图/郭婧宸
“就业派遣”关系到毕业生报到证的签发、毕业生档案的寄送。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请2021届毕业生按照自己所属的派遣类型(正常派遣、境内升学、暂不派遣)将对应的派遣材料于6月2日前移交至辅导员处,由辅导员统一移交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派遣计划的毕业生才持有。它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收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从2019年7月1日起,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可申领电子就业报到证,并逐步停止签发纸质就业报到证。
7月1日起毕业生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小程序申领电子就业报到证。
注意:不纳入派遣方案( 未取得毕业资格),暂不派遣,考取境内全日制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一、正常派遣(分三种情况)
(1)回生源地就业:不需提交派遣材料,按照生源地进行派遣。
注:毕业前有户口迁移的,如迁入的户口为居民常住户口的,可以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主页+个人页)+身份证复印件至招生就业处林芷程老师修改生源地。
(2)回生源地市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就业:单位要求报到证上要备注单位名称,提供就业单位接收函。
(3)不回生源地就业:跨地区就业有接收函(申请表)的,提交接收函(申请表)。
接收函(申请表)
“接收函(申请表)”是指用人单位愿意接收毕业生并可接收其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的函件,既可以是有人事接收权单位的接收证明或函件,也可以是用人单位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人事部门(如教育局、组织部)的接收证明,或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开出的接收函。
“接收函(申请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是直接在《电子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二是另外出具书面函件(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接收申请表)。
*以下图片模板均采自往届,仅供参考,2021届的请以当地最新出的接收函为准。
“接收函(申请表)”一般有以下几种:
1. 各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签发的接收人事关系的证明(函);
(1)《广州市20XX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
(2)《深圳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3)佛山市接收函
(4)惠州市接收函
(5)台山市教育局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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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获《广州市2021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的学生需另外提供档案邮寄信息说明;报到证抬头均为“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已在省人社厅备案的省直或中央驻粤单位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
(1)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广东煤炭地质局接收函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接收函
3.省外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含人才交流中心)签发的接收证明(函)
(1)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局接收函
(2)杭州市人社局接收函
4.省级机关、组织部、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函)。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录用通知函
常见就业地区接收相关规定及接收函说明:
除北上广深,外省的接收函,只要用人单位可以解决户口档案,提交人才市场接收函也可办理。
*以下说明适用于非生源地就业毕业生接收规定。
1.广州市
(1)具有独立人事接收权的省直单位或中央驻粤单位
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接收函
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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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州市属国企单位:根据广州市人社局接收毕业生相关手续,广州市属国企单位应向广州市人社局报备,出具《广州市2021年需要(非)广州高校毕业生申请表》,毕业生需提交该申请表方可办理。
(3)民企、私营、外资等无人事接收权企业公司:民企、私营、外资等无人事接收权企业公司或毕业生个人凭签订的《电子就业协议书》可以通过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接收函和户口。
注:通过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办理人事代理的,即使《电子就业协议书》上已加盖人才市场的公章,也需提交《广州市2021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同时,部分国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根据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的接收函派遣。
深圳市
根据深圳市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规定,获《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接收并派遣到深圳市的毕业生须同时入户深圳。
深圳接收单位除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教育局、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海事局这7个用人单位不需开《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外,其他接收单位(含国企事业单位)都需办理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可以通过就业单位申请或个人申请(深圳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注:
1.如果《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无注明接收单位,须附上深圳就业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书等就业证明材料;
2.深圳市集体户且毕业后拟派遣回深圳的,需要提供深圳市接收申请表才能进行派遣;
3.原深圳市生源的毕业生,也需要申请深圳市接收申请表才能回去办理报到、享受补贴等,但不需要提交深圳市接收申请表至学校。
①有接收单位
②无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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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佛山市的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的下属单位,得到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同意,解决其户口及档案问题,并获得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的接收函(或在《电子就业协议书》上主管部门上签章)。
佛山市各区出具接收函部门一览表
【温馨提示】
佛山市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服务事项已全面实现“足不出户”。佛山市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办事指南及流程链接:
https://www.网址未加载/online_service/handle?hg_id=4&nav_name=zxbs
①南海区接收函
②三水区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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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
珠海市的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的下属单位,得到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同意,解决其户口及档案问题,并获得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的接收函(或在《电子就业协议书》上主管部门上签章)。
珠海斗门区接收函
其他地、市
除具有独立人事接收权单位、已通过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同意接收的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向市及所在县级市申报接收开具接收函接收毕业生的,毕业生提交接收函,可根据相应接收函派遣。
二、境内升学
考取境内全日制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并确认就读的,提交录取院校的调档函。境内升学不签发报到证。
广州大学研究生调档函
三、暂不派遣
1.适用对象(6月2日前暂时未落实就业去向、正在等待接收函、调档函的毕业生可先申请):
(1)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又不想派遣回生源地;
(2)考研等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3)考上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正在等体检、政审结果,未有调档函;
(4)已申请办理人事代理正在等待接收函。
2. 申请方式:
毕业生可填写《暂不派遣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名、院系盖章,6月2日前交辅导员(逾期不受理),由辅导员统一移交招生就业处。
3.其他说明
(1)6月2日后,如落实就业去向需取消暂不派遣,可填写《取消暂不派遣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名(如有相关接收函、调档函等也需一同附上)移交招生就业处。
(2)暂不派遣原则上最长保留两年,期满未办理派遣手续的自动派遣回生源地(截止日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准),毕业生落实去向后应抓紧时间办理派遣、改派手续;
(3)已经正常派遣了的后期不能改为暂不派遣;
(4)暂不派遣暂不签发报到证,毕业生没有报到证是无法办理报到手续和转档案的,也无法计算工龄和进行职称评定,如果在一些有住房补贴的城市如深圳,也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温馨提示】
①毕业生自毕业证落款日期起自动进入“择业期”,无须办理任何手续。“暂不派遣”是为了方便仍在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避免频繁的改派手续,是否办理暂不派遣都不会影响择业期政策。
②《暂不派遣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job.peizheng.edu.cn/zlxz/1ejf29gdpqbeo.shtml
③《取消暂不派遣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job.peizheng.edu.cn/zlxz/1ejf26iekhnbr.shtml
微信编辑 | 林芷程
审核 | 陈 纯